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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学院《关于补充“春苗”储备库人员的通知》
2013-12-19 10:39:00

院属各单位:

  由于我院部分“春苗”因年龄或职称晋升等原因,将逐渐退出“春苗”队伍。根据《黑龙江省科学院“春苗计划”实施方案》中动态管理的要求,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在院所属单位范围内,选拔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补充到“春苗”储备库中,相关要求如下:

   一、   条件:

   1.        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一线在岗科技人员;

   2.        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和听说读写能力;

   3.        30岁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        热爱本职工作,醉心科研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        热爱学习,求知欲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二、   名额

   石化院、生物所/生物肥中心各4名;技术物理所、自动化、自然与生态所、火山与矿泉所、大庆分院、高研院/对俄中心、能源院/孵化中心各3人。

   三、   程序

   本次补充“春苗”储备库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与院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院所应通过公开、公正、透明的遴选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院人事处。院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排序,通过的人员进入“春苗”储备库。当“春苗”人员发生调整时,出现“春苗”空缺的学部委员根据专业和排序从储备库中补充,院领导指导的“春苗”人员需要调整时,按储备库人员的排序进行补充。

   四、   其他事项

   请各院属单位将本通知传达给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相关人员的报名表(附件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院人事处。

 
 

 

附:1、黑龙江省科学院“春苗”储备库人员报名表

 2、“春苗”储备库入库人员推荐汇总表


                                               

                                               黑龙江省科学院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