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科学院人事处的有关指示精神及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考务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孙宇峰(院长)
领导小组成员:徐浩然(人事)、宋立昌(人事)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小组和监察小组
考务小组组长:孙宇峰
小组成员:徐浩然(筹备及监考)、宋立昌(筹备及监考)、孙力(综合办副主任,工作人员,日常接待)
监察小组组长:李振伟(副院长,纪检负责人)
成员:刘宇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阴玉华(纪检监察人员)
二、前期筹备工作
我院2013年下半年拟招聘科技人员5名,专业分别为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遗传育种、植物学、生物屑。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共计164名,我们根据要求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了现场确认及审核,生物学通过确认的考生10名、食品科学与工程通过确认的考生30名、作物遗传育种学通过确认的考生20名、植物学通过确认的考生7名、机械工程通过确认的考生2名。因机械工程专业只有2名考生参加现场确认,低于开考1:3的比例,根据规定取消了该岗位。根据人事处的要求我们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定于2014年2月27日和2月28日两天,我们将根据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情况按照人事处的要求布置考场,考场设置在大庆分院5楼多功能报告厅,考场设有2名监考、1名工作人员及2名纪检。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总分共计100分。笔试考卷分为A、B二套考卷,由领导小组指定监察小组专人保管,考试前一天,由领导小组成员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作为第二天正式考试用卷。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日上午 9:00—11:00
五、笔试程序:
2014年3月1日上午8:15所有考务成员集合,考务小组指定专人在一楼引导考生进入待考区, 8:40分考生凭借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20分钟入场,入场后考务小组对考生身份进行确认,8:55分监考人员请考生检查试卷胶封是否完好后,打开试卷并分发考卷,同时宣读考场纪律。9:00点考试正式开始,开考后考务人员给每名考生发放5张答题纸及5张草纸。9:20分,监考老师清点参加考试人数并作记录。9:20分后,考生不得入场,9:30分后考生方可交卷。对于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但未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11:00点考试结束,考务人员监督所有考生停止答题,收齐考卷后将答题纸延装订线封装并在封装之上标明专业,考场号、岗位编号,专业、参考人数,缺考人数,封卷人。
六、面试
我们将在笔试结束后的一周内进行面试,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我们将依次相应扩大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科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拟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一经录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十、其他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