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自晋升为省直文明单位以来,在省科学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党政领导齐抓共管,为文明单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始终坚持大庆分院新时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指导思想,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四爱”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加强“五项建设”,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环境设施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在文明单位建设过程中成果丰硕。
按照《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和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16项标准要求,我们梳理材料,准备汇报材料,经过省文明办领导听取大庆分院的汇报和材料检查,对大庆分院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并于2015年5月授予大庆分院为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