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科学院科研处院在研项目中期自检的要求,按照分院领导的指示,2016年6月21日和24日,大庆分院学术委员会和科研业务部对大庆分院34个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
在工作过程中,分院学术委员会和科研业务部重点对在研项目的执行进度、具体进展情况和问题进行检查,并严格检查了各项目的试验记录。经过分院学术委员会的认真检查和讨论,认为我院在研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其中:“军用工业大麻资源及加工技术引进”、“黑蒜抗氧化功效成分--抗氧化总多酚的研究”、“高寒地区辣木(Moringa sp.)设施栽培技术研究”、“汉麻活性成分大麻二酚提取工艺研究”等项目进行顺利,比较优秀,提出表扬。同时“晶态碳基杂化体系构建及气敏性能研究”、“耐盐碱紫花苜蓿根瘤菌溶磷及促生作用的研究”、“高精度止口测量仪”三个项目进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拖期现象,虽然存在项目负责人出国、或者意外受伤等客观原因,项目负责人也制定了提交验收的时间和改进方案,但按照科研项目严格管理的要求,这三项项目未能按照项目任务书的工作计划完成工作,在此次项目中期检查仍视为不合格项目。
分院学术委员在项目试验记录检查和汇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总结如下:
1. 试验记录不规范,记录本是用来记录试验内容、过程和结果的,无关事情不要记录;
2. 项目汇报中,要说明阶段性计划,是否按照计划完成了阶段性任务,能否按期结题,这也是中期检查的主要目的;
3. 项目汇报可以讲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但更要将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不能只说问题,不说办法;
4. 汇报中具体的工作过程不用详细描述,个别项目汇报敷衍、不认真;
5. 建议项目试验记录要按照项目来记录,不同的人来做但最后都要记录到同一项目记录本内,不要一本多个项目同时记录,否则首先可能篇幅不够用,再者从项目的角度来看,不够整体和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在研项目检查和试验记录,根据院领导的要求和学术委员的建议,科研业务部近期将针对此次项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试验记录规范》并补充和修订《科研管理制度》中在研项目检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项目和试验记录检查规范。